各分工会:
2019年工会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工会“维护、教育、建设、参与”四项职能,按照“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要求,大力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法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有利于团结协作的各项活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凝心聚力、建功立业,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评选2019年度先进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干作者、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职工小家,在建家工作基础较好,校内有影响的合格职工之家中评选。各分工会对照评比条件自行申报。表彰名额不超过职工小家总数的40%。
2、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工会专兼职干部中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专兼职工会干部总数的20%。
3、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在全校工会会员中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会员总数的5%。
4、优秀工会之友,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中层干部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请参照2019年印发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建家考核诊断激励方案》执行。
三、评选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申报。各分工会按照下达的评选名额与条件,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在民主评议、讨论或无记名投票的基础上,认真评选,并组织填写推荐表(表格见附件)。
第二阶段:评比与审定。校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审定各分工会上报的先进个人名单,经过民主讨论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表彰名额。
第三阶段:表彰奖励。校工会将对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按《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先进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做到好中选优,评选过程和结果要通过党总支审核。
2、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每位候选人只能推荐一个奖项。
3、请各分工会于2020年5月8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事迹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炼。材料电子版发至院工会王瑶的OA平台。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请同时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
1、先进职工小家推荐表
2、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3、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4、优秀工会之友。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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