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党政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调整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各单位组建(换届)选举基层分工会委员会。为搞好本次组建(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换届)选举的原则
1.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的组建(换届)选举工作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依法进行。
2.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原则上与党总支的设置相对应。选举工作由基层党总支组织进行。
3.会员25人以上的基层分工会建立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5年,原则上由3人组成(其中女教工至少1名),分工负责组织、宣教、文体、青工、女工等工作,其中设主席1人,委员的工作可以兼任;不足25人的基层分工会选举分工会主席(或组织员)1人,主持分工会工作。
4.选举工作要充分体现民主意识,严格履行程序,把思想过硬、作风严谨、工作能力强的教职工推选到基层分工会主席和委员的岗位上。
二、组建(换届)选举的办法
1.基层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基层党政联席会通过,填写《工会委员会组建(换届)选举大会筹备情况报告表》报学校工会审查后,由会员进行选举。
2.选举一律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基层分工会主席由当选的委员选举产生。
3.基层分工会委员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得票数应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三、基层分工会组织划分
序号 | 基层分工会 | 归属基层党组织 |
1 |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党总支 |
2 | 智能制造学院工会委员会 | 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 |
3 | 建筑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
4 | 检验检测认证学院工会委员会 | 检验检测认证学院党总支 |
5 | 经济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
6 | 设计艺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 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 |
7 |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党总支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委员会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9 | 通识教育教学部工会委员会 | 通识教育教学部党总支 |
10 | 机关第一工会委员会 | 机关党总支 |
11 | 机关第二工会委员会 | 机关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四、基层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本单位工会会员,距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同志不担任工会委员。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廉洁奉公。
3. 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能团结合作,协调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关心、支持参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改革。
4.热爱、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有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愿望,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5.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和信任。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
五、几点要求
1.请各选举单位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选举工作,以便学校工会统一审批。
2. 请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切实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组建(换届)选举工作,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服务广大教职工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3.选举结束三日内,请各基层分工会填写纸质版、电子版《工会组建(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报校工会。
附件一: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附件二: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组建(换届)选举大会筹备情况报告表
附件三: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组建(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附件四: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组建(换届)选举大会议程
附件五:基层分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票样)
附件六:基层分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工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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