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等有关的规定,学校党委决定拟定于2024年3月22日和24日召开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为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以全校教职工、工会会员总数20%左右的比例产生代表,总人数为148人(代表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列席代表由不是正式代表的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等组成;特邀代表由部分退休学校领导等组成。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均由“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负责人以及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名额下拨到相应选举单位内,不占选举单位名额。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1、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享有公民权的正式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与建设,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能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4、关心学校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5、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并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6、代表的年龄一般要求能在退休前任满一届。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双代会”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的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以及民主党派等在代表中应占适当比例;中层干部当选为正式代表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
2、代表选举工作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民主程序和代表分配名额,在教职工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差额选举原则(差额20%),提出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各单位参加选举的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才能有效;当选代表须获得应参加选举人数半数以上选票,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人数超过规定的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适时补选或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调整分配名额。
3、代表选出后,各选举单位应将选举结果上报“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代表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代表,通过学校OA平台的通知公告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当选代表既是教代会的代表,也是工代会的代表。
5、代表产生后,将分若干个代表团,每团由筹备工作小组指定一名临时召集人,负责各代表团团长产生前教代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各代表团团长对本团工作负责。
四、具体要求
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好本次“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全校教职工应关心学校的发展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参加,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双代会”代表。
代表选举工作要求在3月6日(周三)前结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同时把代表产生程序、选举结果的报告、代表登记表和代表名单等报送六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附件: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票(票样)
4、关于第六届“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5、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六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7日